第606章 张三的杀手锏(1 / 2)
“被告人就是想通过谎称有人落水,利用我方当事人的善良和见义勇为的精神,骗他跳河下水,让他置身于危险之中!”
“其内心,可谓歹毒!”
“其用意,可谓险恶!”
“其性质,可谓恶劣!”
“恳请合议庭判处被告人故意杀人罪名成立!”
张三声音洪亮有力,在审判庭内不断回响。
攻势凶猛而霸道。
程怡然脸色顿时肉眼可见多了几分惶恐。
目光不安地看向身旁的罗浩,这也是她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之下,能够抓住的唯一一根救命稻草了。
罗浩深吸一口气,沉声开口:“对方律师所说的情形,同样也是发生在紧急关头,我方当事人完全是情急之下脱口而出。”
“固然有些草率,但对方律师仅凭此,便断言我方当事人有故意杀人之主观恶意,这未免太过牵强了。”
“我方当事人与其宠物狗共同生活已有两年半,双方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在我方当事人的心中,宠物狗‘蛋蛋’就是她的亲人一样。”
“亲人落水,我方当事人必然是非常着急担忧的,在这种情况下有所失误,也是人之常情。”
张三反驳道:“不是犯了什么错,都可以用‘人之常情’四个字来开脱的,被告人应当有最基本的常识,知道他人下水救援,可能会发生危险。”
“可她在明知存在危险的情况下,依旧故意传递错误信息,不但让我方当事人处在危险境地,而且,因为着急救人可能会进一步加大危险系数。”
“被告人这么做,不但是放任危险,更是增加危险!”
罗浩连忙道:“我方当事人只是呼救,并未强迫或者引诱原告。”
“原告是自愿下河救援,就如原告律师所言,原告也应当知道这个行为会面临危险!”
“可他还是去做了,那么就应当按照‘自甘风险原则’,无论出现什么后果,都自行承担责任。”
“既然是自行承担责任,又何谈我方当事人有故意杀人嫌疑呢?”
罗浩见招拆招。
既然你张三说被告人应当对危险有所预知,那你原告是不是也应当有所预知。
既然你明知道跳下河去救援,有可能面临危险,可你还是这么做了......
那么,
发生什么后果,自己承担就完事儿了。
凭什么能赖到别人头上呢?
罗浩这番话,看似有理有据。
实则......容易挨揍。
没错就是容易挨揍。
别人见义勇为,你搁这儿说什么自甘风险,你说这不是找挨打是什么?
见微知着。
这些辩护词,也可以体现出罗浩此人的品性。
倒不是说他如何恶,如何坏,但这个人确实缺乏了很多的“人情味”。
有点类似“没有感情的辩护机器”这种感觉。
这样的风格,在处理案件的时候,能够不受主观影响,更加保持客观,也不容易受到情绪的左右,但与此同时,也容易钻牛角尖,或者被对方抓住破绽。
就比如这次。
罗浩话音刚落,
张三便嘴角微掀,露出了标志性的邪魅狂狷的笑容。
年轻的辩护人啊。
你这一句“自甘风险”,让你本就不高的胜率,变得更加雪上加霜了。
............
张三当即起身冷声一声道:“如果不是亲耳所闻,我是万万不敢相信,竟然有人能说出这么离谱的话!”
“而且这个人还是个律师......”
“这让我不得不怀疑,某些人是否真的适合律师这个行业。”
听到这话,
林北手在桌下暗暗给张三竖了个大拇指。
张三的攻击性,他一直是很认可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