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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判决出炉,哀鸿遍野!(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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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XX,发布诽谤信息,侮辱言论,传播范围极广……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XX……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XXX……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一道道判决被当庭宣读。

化作一柄柄攻城巨锤,狠狠地砸在相应被告的胸口。

“完啦!我这辈子都完啦!哈哈哈呜呜呜嗬嗬嗬……”

“我不要坐牢,爸,妈妈,你们快来救我啊呜呜呜!”

“我还要考公呢,我坐牢了政审怎么办……”

“寅哥哥,你等我三年,三年之后我一定嫁给你,彩礼减半,不要三金都行。”

“我后悔了,我好后悔啊,啊啊啊!”

“就因为在网上骂人,我居然被判了两年,这是什么新时代的文字狱,我不服,我要上诉!”

……

一道道哭泣、悔恨、懊恼、惊惧的声音接连响起。

不安的情绪仿佛病毒找到传播媒介一般,在被告群体之中迅速传播蔓延。

越来越多的被告哭了起来。

有人甚至双腿发软一瘫倒在地。

可谓哀鸿遍野!

“肃静!”

“哭什么哭!安静听判决,不要影响其他人!”

“这才哪到哪,后面有你们哭的时候!”

……

法警冷着脸出言训斥。

这案子具体是个什么情况,法警们都很清楚。

就这些个被告,有一个算一个,都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活勾八该!

还哭?

真是长亭外,古道边,芳草天!

苏贯彻没有理会被告们的情绪,继续宣判:

“被告人XX,在网络上发布诽谤言论,侮辱他人,传播范围较广,造成较为严重后果……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被告人XX……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缓期三年执行”

“被告人XXX……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

“啊?缓期五年执行是啥意思?是五年之后再去坐牢吗?”

“你个傻逼!缓刑就是不用坐牢了。”

“我也是缓刑,我判一缓一,呜呜呜,不用坐牢真的太好了,我都快吓死了,还好还好,呼——”

“那为啥我是判二缓三?算了,至少不用坐牢,我已经心满意足了,唉,以后可不敢在网上骂人了,这也太可怕了。”

“吓死宝宝了,还好虚惊一场。”

……

部分被判了缓刑的被告在那边沾沾自喜。

原本还提心吊胆来着,结果判决出来后一看,嘿,您猜怎么着,居然都不用坐牢,立马高兴起来了。

对此,林北只想说,你们高兴得太早了。

是,缓刑确实不用坐牢。

但其滋味比坐牢也好不到哪儿去。

毕竟缓刑也是刑事处罚的一种,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惩戒和改造,又不是让你享受生活的。

国家还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对缓刑犯进行约束。

各种条条框框。

比如缓刑犯需要定期向缓刑考察机关汇报自己的情况;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定期参加社会服务,公益劳动等等。

甚至某些地方还强制要求缓刑犯佩戴特殊手环,一旦离开限定活动范围,立刻报警……

……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

缓刑犯名义上是不用坐牢,但实际上,不过是换了个更大的牢房而已。

此外,你猜猜为啥叫缓刑“考验期”?

考验啥?

考验失败了又会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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