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 章 被男知青分手的村花(一)(1 / 2)
桃花村的坝子上,村民们和知青所的知青正聚在一起排着队,心急如焚地在等着分野猪肉。
陆央穿过来的时候,就站在桌案前,案上摆着菜板,上面还横放着一只死不瞑目的黑色野猪。
她旁边系着围裙的中年妇女手起刀落,猪头就被快准狠地剁了下来,她的语气颇有几分自得地说:“央央,你也学着点儿,我这杀猪手艺可是祖传的。”
陆央看着血淋淋的猪头心尖微颤:“……”
她不会是穿成什么杀猪匠的女儿了吧?
趁着旁边的中年妇女手脚麻利地“咚咚咚”开始拆分野猪肉的时候,一脸茫然的陆央赶紧接收了系统发来的记忆和剧情。
随后,她松了口气,还好,她不是来帮忙杀猪的,而是因为读过书被请来统计领取猪肉人数和数量的。
她穿的这个世界是一本七十年代的成长性奋斗向言情文,主要讲述了京城军区大院的首长孙子和他家警卫员的女儿跨越阶级的狗血恋情以及他们在七八十年代奋斗发家的故事。
而她穿的女配是只在男主当知青的时期出现过短短十几次就下线了的炮灰女配。
女配是桃花村村长的女儿,上面还有四个哥哥,女配是最小的,也是长得最好看的,随着她逐渐长大,容貌也愈发出众。
肤白如雪,十指纤纤。
是十里八村最漂亮的姑娘,哪怕是县城的姑娘都没她白皙貌美,天生的冷白皮,怎么晒都晒不黑。
甚至还有大师说她未来是大富大贵的命格。
虽然村里不允许宣扬封建迷信,但全家人都对这一点深信不疑,也就非常娇惯她,基本不让她干活儿,还给她找了个帮村上统计账目的轻松伙计,工分虽然少,但家里富裕也不差她那口吃的。
女配被宠得十分自信,也很向往城里人的生活,认定自己生来不凡,将来肯定会嫁给城里的工人过上城里人的好日子,在她眼里当工人就是最光荣的工作了。
至于为什么不是靠她自己过好日子,则纯粹是因为她从小娇生惯养好吃懒做只想躺赢,光是读书就已经让她叫苦连天了,更别努力干活儿了。
直到桃花村来了一批知青以后,女配对其中一个俊美的男知青一见钟情,当然一见钟情的最主要原因是在这个衣服打补丁都习以为常的年代,这个男知青却穿得干净又好看,一看就气度不凡,甚至还带着一个大包裹,里面有不少好吃的。
他给了她一把软糖,女配就喜欢上他了,没想到男知青竟然也对她有意思,两人就这么好上了。
两人处对象以后,女配就开始患得患失变得卑微,自己省吃俭用给男主买好吃的,甚至还去帮男主干活儿,以为这样男主就会更喜欢她,带她一起回城过好日子。
但实际上男主会和一个村里姑娘在一起只是在和女主赌气而已。
在下乡之前,他就和女主表白了,只是被女主拒绝了,拒绝理由还是两个人的身份不般配,她配不上他。
男主的人设是成长性的,现在初期的男主还很年轻气盛又容易冲动,到了桃花村以后就和女配在一起了,就是想要让女主看看,身份根本不是问题,他还可以找更差的。
等到女主疯狂吃醋终于认清自己心意以后,男主就果断花了一笔钱甩掉女配,和他真正喜欢的人在一起,还找关系回了城里。
女配攀高枝的梦碎了,成了村里人的笑话,她不甘心地去了城里找男主,却连军区大院的门都进不去,最后冻死在了街头。
她的家里人去找男主要说法,却成了书里胡搅蛮缠的乡村极品配角,也没落得什么好下场。
她穿越的这个时间点,他们刚处上对象,还没传开,也就知青点的一些知青知道。
大概三个月后,女配家里都已经要和男主谈婚论嫁的时候,男主当众拒绝了女配,和她分手了。
等到分手以后,拿到分手费,她也就可以不掺和男女主的故事,去过属于自己的人生了。
*
在她梳理完剧情做好接下来的安排以后,猪肉也已经切好了,旁边的是村里屠户“世家”出身的张桂凤,她开始发放猪肉。
陆央就在旁边的小凳子上坐下,拿着个小本本开始统计名字,手里的钢笔还是她二哥在外面跑运输时从上海带回来的,虽然是二手的,但很精美好看。
一个村里的年轻小哥红着脸站到了摊位前,说:“王二牛,一、一两猪肉。”
他说话时眼睛飘忽,都不敢看她那张精致漂亮的脸蛋。
陆央的笔尖顿了下,一两,不对吧?
旁边的张桂凤已经忍不住嘲笑说:“二牛你个不识数的,还上过初中呢,你家按工分该分三斤猪肉!”
后面排队的人都哄笑起来,他这哪儿是不识数,明显是看见陆央紧张得脑子都不会转了。
陆央生得好看,从小就招男孩喜欢,大家都已经见怪不怪。
小伙子看了陆央一眼,涨红了脸,飞快拎着猪肉走了。
人群里就有老太婆嘀咕了句:“小狐狸精。”
陆央:“……”
她听得见。
长得好看又不是错,怎么就狐狸精了?
记账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村里普遍文盲,村民又多,有说不清自己大名的,也有想占便宜故意多说几斤肉的,等把这些厘清以后,排队的人也逐渐稀少起来。
陆央只顾埋头写字,忙都忙不过来,手都有些酸了,想摆烂。
这具身体被养得是真娇气,吃不了半点苦。
这时,头顶忽然传来了一道低沉悦耳的声音:“周廷川,十斤猪肉,谢谢。”
“周知青真是客气。”张桂凤一边将猪肉递过去,一边笑着说,“这野猪都是你带人打下来的,我们该谢你才是。”
陆央一边在本本上记着名字,一边回忆着剧情。
巧了,周廷川不就是男主周北辰的小叔吗?
周廷川在书里出场
也就寥寥几笔,没当多久的知青就从军去了,后来在军中的身份很高,算是给男主增加强大背景助力的背景板人物。
既然是男主那边的,那还是少接触比较好。
这时,周廷川却主动开口,盯着她手里那支有些眼熟的钢笔,说了一句:“钢笔不错。()”
陆央在走神,一时听岔了,抬起头就很凡尔赛地说:“……一般一般,我已经好久没写字了,都有些手生了。⒔()⒔『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张桂凤不识字,看了一眼密密麻麻写满名字的小本子,跟着夸赞起来:“周知青,不是我说,我们央央可是村里最有文化的姑娘,字儿也写得一等一的好。”
在张桂凤话音落下以后,周廷川身后的几个村里年轻小伙也开始谄媚吹捧起了陆央,说她长得漂亮字当然也好看,又说她心灵手巧,就连写出来的字都带着灵气,大家写信都爱找她。
陆央就矜持地保持微笑,但不难看出已经有些洋洋得意在故作谦虚了,那张漂亮的脸都愈发生动起来。
礼貌听完了一通村民对村长闺女的狗爬字的强行吹捧以后,周廷川沉默,拎着猪肉离开,没再说一个字。
*
等到排队的人就剩下两三个以后,陆央揉了揉手腕,她没有看到周北辰来领猪肉,估摸着就是等着她给他做好了送去。
周北辰在家里时使唤警卫员习惯了,现在使唤起她来也是得心应手。
果然,她没猜错,周北辰的舍友楚宵站在摊位前,趁着张桂凤没注意,有些不好意思地低声和她说:“北辰他干活儿累了,让你帮他把肉带过去。”
陆央笑着答应了,转头就提着两份猪肉回了家,周北辰这次跟他小叔一起去参与了围捕野猪行动,虽然他可能就是站干岸的,也分了有五斤猪肉。
不过,现在进了她家门的猪肉那就是她家的了。
她斜挎着她娘特地为她赶制的装书本的绿色小包回到了家,手里还提着两袋猪肉。
大嫂秦春花都惊了一跳:“咋这么多猪肉?你别不是拿错了吧?”
说这话时,她心里还有些犯嘀咕,怀疑小姑子是不是馋肉吃故意多拿了。
陆央看得出大嫂的怀疑,倒也没生气,大嫂刚嫁进来不久,正处于和小姑子的磨合阶段,原主还属于有些只顾自己贪图享受的极品小姑子,两人相处也就不是那么和谐。
陆央将猪肉放在厨房,拿起碗倒了水,喝了一口以后,才说:“有知青让咱家帮忙做红烧肉,给他一碗,剩下的都归咱们。”
刚巧陆奶奶背着柴火回来了,走到厨房听见这话,喜得眉开眼笑:“还是咱家小孙女受欢迎,这做出来得剩不少肉呢。”
陆央居功自傲地挽住陆奶奶的胳膊,说:“家里人好久没吃肉了,奶奶,您也多吃点儿。”
陆奶奶乐得直夸她孝顺,然后看见杵在一旁的秦春花,斥责了句:“傻愣着做什么,还不快点儿做饭,新媳妇哪有你这样懒的?”
秦春花无语,哪来的知青那么傻,这么
() 金贵的肉都能送来给小姑子献殷勤。
小姑子除了脸能看,干啥啥不行,要论懒的话,谁能懒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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