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过堂(2 / 2)
张景以为这是一句客套,随口应道,“它确实很特别。”
“我叫莱恩,你需要训狗师吗?”莱恩自我介绍,“我训练超过三百多条赛犬和猎犬。”
“哦~”张景有兴趣,“费用大概是多少?”
“每天上门训练两小时,每小时五十米元。”莱恩介绍。
张景看向聪明豆,它卖肉也不值五十米元,但它是金手指奖励,有过特殊机缘田园犬。
如此,花一些训练费用,完全值得。
心里有决定,张景道:“它不以赛跑见长,寻物是优点,我需要把它训练成猎犬和警犬的综合体。”
“这是我擅长的。”
合作达成,两人伸手握在一起。
....
转眼来到过堂时间,法庭上,面对公方控述的咄咄逼人,张景一口咬定枪是捡来的。
沈明明和他肩并肩站在被告席上,竭尽全力辩护。
“我相信这是上帝的意思,”沈明明西装革履,头油明亮,义正严辞,“是上帝在保护在张先生,如果没有三支自动步枪,张先生可能已经遇害。”
“这和上帝有什么关系?”法官感觉脑子不够用。
“法官大人,陪审团先生女士们,”沈明明陈述道,“张先生帮助过许多可怜人;
他们有退伍非裔老兵,欠债学生,无依无靠的父女,追求网球梦想的女孩,体重只有四十公斤的穷苦难民;
甚至花费三千米元买来一匹即将被送进屠宰场的病马回去照顾。”
大律师辩护听着的点弱智,有点傻,打官司和好心有毛线关系。
一般情况,只要你有罪,哪怕你曾经养过一百个孤儿,正在养着一百个孤儿,也得坐牢。
实际原因是和龙国情况不一样,法庭上有陪审团,也叫临时公民审判团。
陪审团分大小,大陪审团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由23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决定否起诉被告人。
小陪审团一般由6-12人组成,主要在民事诉讼中则是决定被告人是否要赔偿。
陪审团一案一组,一般任期4周。
成员来自各行各业,年龄各不相同,肤色各不相同。
直白两点:一,陪审团认定被告犯罪事实是否成立(最大权利)。
二,法官根据陪审团认定的犯罪事实定罪处罚。
理论上来说,只要被告足够惨,或者被告律师足够能打动人心,是可以不用坐牢的,也不用赔偿。
有时,一个杀人狂魔得到无罪释放,就和陪审团有关。
比如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件。
为什么辛普森最后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竟能逃脱法律制裁?
在他用刀杀前妻及其男友两项一级谋杀罪的指控中以无罪获释。
主要是因为辛普森的律师,让陪审团相信辛普森不是杀人凶手,因为辛普森根本戴不上杀人时的那双手套。
虽然辛普森杀妻是明摆着的,但是陪审团一致故意睁眼瞎,认定犯罪事实无法确定,所以法官也只能对其无罪释放。
真实原因很简单,陪审团23人皆同情辛普森,他太可怜,杀妻杀人是老实人被逼急,他是无辜的。
所以23人一致以‘辛普森根本戴不上杀人时的那双手套’为由,认定辛普森无罪。
实际大家都知道,人就是辛普森杀的。
所以沈明明才会看似很傻,居然把上帝给搬出来。
只要陪审团认定张景无罪,那就可以回家,钱都不用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