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一句话引发的惨案!(求月票)(2 / 2)
这个话题一出来,就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并且同样热度开始攀升。
“阿毅这样的做法爽是爽了,但是真的,他的戾气太大了,综合他以前的行为,别人对方稍有得罪之处,就会把人送进去,美其名曰接受教育,这样做真的对吗?因为还有那么多的年轻人,他们坐牢了,这一辈子可就毁了!”
“我也这么认为,阿毅的做法真的不可取,我们的网友也不能一味的求爽,年轻人谁不犯错,改正了就行,他们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非得去坐牢?”
“反正他阿毅一告一个准呗,干脆叫光明不败人吧!”
这个话题出现的莫名其妙,反正你要问从哪里看的有不少年轻人,谁都不知道,但都在那里信誓旦旦的说里面就是有很多年轻人。
并且他们肯定都要去坐牢,因为阿毅以前就是这么干的。
反正周毅接到老杨电话的时候都懵逼了。
“杨哥,我的视频你们宣传部门是审核过的啊,我根本没说具体情况,而且你们的通报也没说具体情况!”
对面的老杨也是狐疑:“那他咋知道的?”
周毅摇头,这就只有天知道了。
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个话题成功地吸引了一部分人的注意力,并且有人开始展开讨论,那就是应不应该给年轻人一个机会。
表面上看起来这些话题很有逻辑,但是周毅看了直接无语。
两百多个犯罪嫌疑人,和他有直接关系的也就是天成公司那二十来个人,具体是
否会被起诉,会被判缓刑还是什么,这都是司法部门的事,这和他周毅有什么关系!
他要是能有这本事,想让法院判多久就判多久,还需要系统孙子干嘛!
周毅并没有想着要回应,网上打嘴仗是最没用的,因为谁都说服不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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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回应一向来的简单直接。
别的倒没啥,关键是这帮人话里话外的意思好像是要说,他周某人可以操纵审判结果,反正周毅问了方大状后,方大状说了,让他别急,有的是人着急。
事实上,这话题的热度刚刚起来就被光明区法院注意到了!
这什么意思,我们的判决可以被一个网红操纵?
你发这些的目的是什么?谁指使你的?你的动机是什么!
虽然周毅以前报警的,或者是刑事自诉的,基本上有一个算一个都被判了,但这并不是你这么说的理由,光明区法院一直以来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
污蔑法院,想要影响司法判决?
寻衅滋事了解一下,别以为藏在网上就拿你没办法了。
但是在这样的话题辩论下,终究有一些苗头出现了,那就是,这些被抓的人,真的犯罪了吗?
有没有可能,他们只涉及到民事的欺诈呢?
这个话题一出来便开始了群魔乱舞,各路的自媒体都站出来开始分析,而且都是打着律师的招牌,让你看的眼晕,不知道该信谁。
更有很多人直接站出来开喷,说卖保健品的都该死,你们这些为罪犯说话的人更该死!
这很明显又是不理解辩护权意义的人。
反正网上现在是乱做了一团,很多保健品行业的从业人员也开始发声,他们的一致观点就是,这肯定不是诈骗,人家就是正规卖东西而已。
如果这也能被说成是诈骗,那以后虚假宣传的都抓了吧,看看企业还发不发展了。
总之,这样的言论很多,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直接拿出了相关的材料,让人一眼看了就觉得,诶好像确实不应该被判刑!
人都是有同理心的,有的家中老人被保健品骗过,所以对一切保健品都是敌视的。
而一些人呢,则觉得确实不应该轻易被判刑,如果是正规买卖,还能退换,这就不是犯罪,只是交易中出现的纠纷而已。
但是不管怎么说,目的确实达到了,这个事件的热度被炒了起来,而且是借助着周毅的热度进行的。
律师事务所内,胡荣看了看面前的助理道:“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助理回道:“现在舆论已经偏向于我们了,毕竟再怎么说,买保健品被骗的还是个例,而且确实有很多人对那个阿毅不满,觉得对方太狠了。”
那就好,胡荣点点头。
炒作案件而已,这也是常规手段了,不单单是他胡荣,很多律师都会这么做。
虽然上面一再明确,说“案件是办出来的,不是炒出来的”,但……下面依旧有人会干。
辩点什么的说一大堆,那确实重要,但那是用的上的时候才会用的。
助理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胡老师,周毅身边是有那个方许镜的。”
“方许镜?”胡荣不屑道:“知道他,很有名,但是你也要知道,这名声和人是两码事,而且我炒作我的案子,关他什么事!”
就这么决定了!
而就在外界这样的气氛中,京州,方大状坐在律所内,将手中的一份材料放下。
那材料上写着一行字: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禁止违规炒作案件的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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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来了,大家晚安啦。感谢文痴大哥的打赏,谢谢,明天请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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