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三章 就点了你们家个破垫子,这也叫放火?(2 / 2)
这问题问出来,旁边的邹苏娟再次皱起了眉,她觉得这些警察有点小题大做了,不就是点了个垫子嘛,还很严重,还要带走……
江梓风不明所以,下意识地回道:“那……不是我点的。”
“不是你点的?我们可是已经查过监控了,就是你过去点的!”老吴接着说道。
居然又忘了监控……江梓风只能说道:“是,是我点的。”
旁边的邹苏娟变了脸色,嘴里骂道:“你为什么啊,平白无故去点人家的地垫干嘛?”
说完又看着警察赔笑道:“那个同志啊,我们家孩子毕竟才十五岁,你看这根本不懂事。”
“点了的那个垫子多少钱,你看我给赔了就行吧,完了我肯定好教育他的。”
老吴摇摇头道:“那不行的,您家这孩子,现在的情况确实已经有点严重了,您知道他这个性质代表着什么吗,这可能涉嫌放火罪的!”
什么?邹苏娟愣住了,随即神情大变:“你说什么放火罪,这就是点了个垫子而已,怎么就是放火罪了啊!”
“那放火根本不可能
,你们虽然是警察也不能瞎说啊!”
周毅其实也跟着过来了,但他没露面,就在旁边看看。
对于邹苏娟的反应周毅也觉得很正常,因为在我们普通人的认知里,放火罪,那必定是故意把人家的房子车子什么的点着。
烧了很多东西,这样才叫放火罪。
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方大状也说了,放火罪的罪与非罪界限并不是严重后果,只看是否符合构成要件。
为什么会这么严格,就是因为火灾一旦出现那就太严重了,所以在这方面,我们的刑法是进行严厉打击的!
哪怕一千次里面只有一次成为了火灾,那也不行,伤害太大了。
老吴再次说道:“我们没有瞎说,你儿子的行为确实涉嫌放火罪,好了,江梓风,你和我们走吧!”
江梓风不是傻子,他自然听明白了这对话。
我就是点了他家的地垫,这居然就算放火罪了,而且我是未成年人啊,这居然连未成年人也要带走?
眼见得两个警察要带走自己,江梓风顿时着急了。
这个年纪,在事情没发生之前都各种不怕,但真的遇到事了,那心理就会感觉到怕。
….“妈,妈!”
旁边的邹苏娟拦住了陈丽两人,再次说道:“同志,同志你们先等等,不会是搞错了吧,这怎么可能呢……”
“我再说一遍,没有搞错,现在对你进行第一次警告,请你让开!”陈丽开口道。
眼见得对方动真格了,邹苏娟终于让开,但还是说道:“我能不能跟你们一起回去,他才这么小,而且不是说未成年人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你可以跟我们一起回去,但如果确定对方犯罪,你就不能再见他了,另外,恶性犯罪,十四到十六周岁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了!”
话音落下,邹苏娟和江梓风全部愣住。
尤其是江梓风,他现在只有一个想法,我真的要坐牢了?
想到这里,嘴角歪便开始大哭,而且在不断挣扎,不想走。
但是没用,当确定你有问题需要传唤的时候,耍赖就能拖过去的话,那还要警察干什么。
老吴再次警告,并且掏出了警械,终于,江梓风不敢再有什么举动,跟着两人下楼。
后面跟着的还有哭哭啼啼的邹苏娟,丈夫上午进去,儿子下午也要被带走,这到底是怎么了!
江梓风被带到了派出所开始了询问,他确实是个孩子,但他也确实做了危害公共
尤其是这次,证据确凿,所以所里使申请立案。
正如方大状说的那样,在这方面,相关部门更加积极。
光明分局也很重视这个案子,法制科进行了专门的分析。
这里同样有了分歧,有人认为毕竟是未成年人,而且那个门也不可能点着,应该没什么问题。
但就在此时,物业报警了。
周毅喊来了物业之后,物业工作人员发现,他们的监控被烧坏了。
那虽然只是一个监控摄像头,但归属于一整套监控体.....
说人话就是,挺贵的。
报警,然后一结合,不用说了,立案吧。
虽然说严重后果并不算在构成里,但你不得不说,法律规定是一回事,实践是一回事。
当发生了严重后果时,立案是肯定的。
邹苏娟拿到刑事立案通知书的时候人都已经傻了,真的要立案了!
而且她在这段时间度娘上查了查,在这方面,度娘还是靠谱的。
放火罪就是八大恶性犯罪之一,十四周岁以上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了,未成年人犯罪,只是可以适当减轻……
但梓风他才是个孩子啊,就这样要坐牢了?
不行,梓风绝对不能
坐牢,赶忙给丈夫打电话,关机,这才想了起来,丈夫被行拘了…….CoM
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呢。
邹苏娟派出所门口哭的很伤心,这一刻,她感觉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要不找个律师?
掏出手机来便开始打电话,还是老一套,看看亲戚朋友里有没有什么认识的律师。
结果没有。
那就在网上咨询一下,你还别说,现在的很多律所广告做的很多,随便一个点进去就可以在线咨询了。
这个时候邹苏娟就是急病乱投医,反正逮到一个律师就赶紧把自己的情况发了过去。
对方回了消息:“这个情况比较复杂,可以来律所面谈。”
此时,审讯室内,江梓风在那里痛哭流涕,真的是哭的特别伤心,因为他现在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可是,可是他不想坐牢啊,不就是点了一下吗,为什么呢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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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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