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七章 思路打开一点,人家还是个孩子呢(2 / 2)
王道仁考虑半天之后还是来到了董事长办公室。
“事情就是这样了周总,目前民事方面没什么太好的办法,我想走刑事,但……总感觉不太好。”
不是说事情不好,是容易出事。
一个校园霸凌案居然弄成了这样?
周毅感觉好像和自己当初面对许于凤一样,陷入了死胡同。
只不过在之前,自己是通过以暴制暴的手段进行的,这次还要那么做?
涉及到未成年人万事都得小心,不然自己都可能进去。
所以……
“方大状……我这有个新案件,你可能会感兴趣,对,关于校园霸凌的,没有没有,还没到未成年人犯恶性罪名的地步呢……”
挂了电话,周毅擦一擦汗,真的不得了,感觉自己现在和方大状的想法好像。
莫非自己被同化了?
当然,周毅并不知道,就在他挂了电话之后,律所的方大状又一次将自己的笔记本拿了出来。
翻到了前面一点,仔细地看着那上面的一些笔记,不断地勾勾画画。
忙碌之中时间就会过得很快,一转眼就到了下午四点。
还是老地方,依旧是万年不变的那杯咖啡,万年不变的醋。
等方大状一脸享受地将那加料咖啡喝下去之后,周毅终于迫不及待道:“方大状,现在能说了吧,有什么好办法呢?”
方大状闻言笑道:“这个办法其实并不是什么好办法,因为正常人肯定不会这么做。”
“但对于你来说很适合,虽然这是在帮你的员工打官司,但我相信你肯定不会在钱上面有问题。”
“你们那个王道仁,水平现在确实有了,但考虑的不够细致,让孩子带钱出门,然后让对方来抢,这听起来好像很好办,但确实是想当然了。”
或者说,如果真的这么简单就可以解决问题,那校园霸凌也不会成为一个大难题了。
引诱未成年人犯罪,且不说别的,就单单这个事如果传出去,那分分钟就是踩缝纫机的节奏,根本不带犹豫的。
“那方大状,你说该怎么办呢?”
方大状悠然开口道:“你之前弄过诉前财产保全,那你听说过行为保全吗?”
这话再次让周毅愣住了,财产可以保全,行为也能保全吗?
话说怎么保全啊?
行为保全,听起来就和财产保全十分相似。
只不过一个是对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的,另一个则是对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的。
财产保全是说不采取强制措施这个财产有可能要不回来,那行为保全也是一个概念。
不采取强制措施有可能使判决无法执行。
怎么理解呢,最简单的,以案释法。
张三是个大老板,他老婆要和他离婚,孩子已经八岁了,肯定过了哺乳期。
所以在离婚判决中,孩子有很大可能会判给经济条件更好的张三。
那张三的老婆很爱自己的孩子,所以就想着,趁判决还没下来,要不带着孩子去国外吧。
张三一看不行,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限制她老婆出境,法院经过审查没问题,便做出限制张三老婆出境的行为保全裁定。
这种保全最常见的是知识产权侵权领域。
毕竟经常会出现,你这边起诉人家那边照样侵权,等你判完了,人家的事也办完的情况。
当然,和财产保全一样,你要申请行为保全也得交保证金。
“同样,行为保全也能用在相邻关系中的。”
周毅从愣神中恢复过来,赶紧问道:“那我当初被那个,那个楼上的大妈扰民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说这个啊?”
方大状笑道:“我当时又不了解你,谁知道你会在较真这件事上不遗余力呢。”
保全必须得有保证金,稍微有点事,保证金就打水漂了。
“那有了这个之后,那个孩子就不能欺负人了?那对方要是还欺负人怎么办呢?”周毅再次问道。
方大状闻言道:“这就是行为保全的妙处啊,莪问你,停止侵权判决书判的是什么时候啊?”
这他明白,王道仁去汇报的时候说了很多。
“是特定时刻的侵权行为,所以在判决后再有侵权,那就得重新起诉。”
“对,但是行为保全呢,它是持续一段时间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从法院做出裁定开始,到判决下来,这段时间内,它都是生效的!”方大状一字一句地说道。
这就是区别所在。
周毅恍然大悟,这其实就是另类判决,而且还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管到了“未来”。
“民事案件的持续时间是不短的,一审二审,甚至还能申请再审,那么这段时间里,如果对方还有类似的行为,那你说会是什么情况呢?”
周毅的脑海里,那个已经浮现了半天的罪名终于清晰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行为保全也是属于裁定的……
“还有一点,因为我们的对方当事人之一是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这个行为保全裁定你猜是给谁的呢?”
“当然,拒执罪是要情节严重的,或许第一次的时候不算,那第二次,第三次呢?”
“哪怕判决生效,对方再犯你可以再次申请,你说会不会累积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呢?”
“所以我其实也很好奇,为什么你们公司的那个王律师总是想着让那个学生进去,现在的法律体系下,想让一个未成年人进去真的没那么简单!”
“人家,毕竟还是个孩子呢……”
雾草……周毅无话可说,真的无话可说。
要不怎么说这律师和律师之间的差别,有的时候比人和狗之间的差别还要大呢。
方大状虽然十分热衷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但他并没有在知道问题后就急吼吼地用一些非常规手段来解决问题。
他从始至终都是在法律框架内来解决问题,而不是说玩那些律师的脏套路。
方大状懂不懂那些律师的套路,周毅觉得那肯定是懂得,而且还要比王道仁他们懂得多。
但自从认识对方,不管是什么情况下,方大状好像都没有什么出格的事。
反正用人家的话说就是,你拿着钱引诱别人抢劫,那是正常人都能想到的办法。
因为现在普法教育的推广,很多人都知道抢劫是重罪,而且十四岁以上就得承担刑事责任。
十二岁到十四岁的,经过最高检批准也可以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王道仁的法子还不一定有用。
但是方大状这种……反正周毅觉得,就对方那个情况来看,肯定是停不下来。
因为那个当爹的根本就没管,一直处于一种放任的状态。
他但凡管一管,也不会造成现在的局面。
对面的周欣然都已经听得懵逼了,方大状说的这些东西她其实都知道。
但就是没有联系起来想。
或者说,没人会想到还可以这么骚操作。
这也是为什么方大状说只有周毅一个人能做到了,因为他可以在每次出现侵权时就赶紧申请保全,赶紧起诉……
申请保全成功后三十日内起诉,那没事啊,拖到第二十九天再起诉……
反正时间越久,对这边就越有利。
对于其他人,且不说事情本身,单单是每次的保证金,每次的起诉都不一定能做到。
这真的需要又有时间又有闲,而且还得有一个专业律师帮你来处理。
“我马上让王道仁申请,明天就开始!”
很快,正在公司加班的王道仁接到了周毅的电话。
“什么?行为保全?可是这样有意义……诶,好像确实很有意义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