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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意思。

只是这一句话,就让江翊如坠冰窖,他想起她在玩弄他,就像当初给他围起校服,充其量也就是觉得他有意思。少年浅薄但坚硬的自尊不允许他被羞辱,尤其……是他心爱的人。

“……别碰我。”他别过身去。

裴黎蹙了眉,强硬地将他扭回。

“别碰你?你这条校裤都是我买的。我给你付学费,给你付你那间破出租屋的月租,不然你以为房东为什么不半夜敲你的门了?江翊,你浑身上下都是我裴黎的,我凭什么不能碰?”

无视他的低泣、无视他的抗拒,她恶意地非要他排遣。她的手腕贴着他青筋跳动的下腹,哦,还有那块表,那块他或许一辈子也买不起的表,此刻摩擦得他战栗。

江翊无助极了,哭着喊了一声,冷。

裴黎的作弄停顿了几秒钟,她叹息,随手摘下那支昂贵、而令他害怕的手表。

扔垃圾一样扔在地上。

第51章

裴黎和江翊有过一段, 准确的说,他跟过她一段时间,在她们那个圈子是这个说法。能在这么一个位高权重的女人身边待过, 是全天下所有男人值得拿去吹嘘和炫耀的一段艳史。

并且, 还是在她最不懂情不懂爱的时候。他可以凭借她年少气盛的爱, 获取许多敲门砖, 趁着她还对他很好的时候。可愈接触这个于自己完全相反的世界, 江翊越知道,裴黎不会永远的认定一个男人。她的选择有太多,她太年轻,而比他优秀的男人还有成千上万个。

他什么也不是, 连同他的爱, 廉价、实用、可以饱腹, 但很难拿出手,毕竟谁都不会吹捧一个穷小子的爱。高考后他就产生了同她分开的想法, 当时她家里出了乱子, 他不懂豪门世家那些争权夺利, 但看裴黎愁眉不展, 彻夜站在窗前,江翊知道自己什么也帮不上她。

他离开了。

说是识趣也好, 说是叛逃也罢, 他把自己整个大一打工挣来的钱给她, 凑够了她资助他的学费和杂七杂八的费用, 说他们两清了。裴黎震怒,她把这些钱撒满了两人同居的公寓,指着他的鼻子叫他滚出去,有多远滚多远, 叫他永远不要回到景城,他说好,就离开了。

君卧高台。

我栖春山。

他终于读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现实就是她卧着她权利的高峰,而他追寻尘世的美好。现实就是此生不复相见,也许再相见,裴黎已是个功成名就的女人,而他在某个她听都没听说过的公司工作,过着月薪五位数就很满足的普通人的生活。裴黎也许爱过他,她会记得自己和一个举目无亲的穷小子好过,也许日后嗤笑自己瞎了眼……又或许,她根本不记得他。

八年后。

再次踏足当年生活过的城市,这个依旧贫穷的小子感慨万千,对于曾经发生的一切。八年的时间,大学毕业,求职几番,如今辗转到高中同学的公司工作,朝九晚五的社畜生活。

当然听过裴黎的事,现在是景城鼎鼎有名的大人物,就算是老同学,见她一面都不容易。同学聚会上聊起裴黎,有人顺带提到他。江翊感到自惭形秽,低下了头说,记不太清了。

“那时候裴黎不是和你关系不错嘛?”某男生朝他挤眉弄眼,“大家都觉得你们好上了呢!”

“没、没有。”江翊捏紧了酒杯。现在他已经和当初那个不苟言笑的少年相去甚远,他学会了迎合他人,融入话题,终于和脱节已久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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