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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峰引着公主的手往下。

从前他最怕公主接触他腰上的伤疤,腰带总系得严实,从不给公主看,每每公主的手靠近,他都会紧张万分。

现在却是不再避讳。

他爱极了公主触摸他的伤疤。

若公主再俯首亲一亲他,他能立刻就飞了。

最后在漠北王的宽解下,慕秋瓷被迫把他摸了个遍,脸也红了个透。

幸好护卫们离得远,没跟上来,不然她的脸都没处放了。

漠北王似乎很喜欢这种“以天为盖地为庐”方式。

草原人不在乎这些,他们的毡帐本就是穹庐盖野。

但这对慕秋瓷来说还是太过刺敫了些。

漠北王拉开她衣带时,她差点把他孚乚头咬下来。

不过也不是第一次了,一回生二回熟,慕秋瓷熟练地拢好衣服,把漠北王踹去清洗。

穆峰俯首给公主舔干净了才离开。

知道公主喜欢他后,公主怎么嫌他赶他走,他都觉得公主是对他撒娇,怎么看怎么可爱。

真恨不能时刻将公主含嘴里。

天空翱翔的苍鹰,盘旋数圈后,落到在溪水中清洗的穆峰手臂上。

那鹰太大了,落下来时展开的翅翼超过两米。

若非漠北王同样高大且神情自若,慕秋瓷会以为他被猛禽袭击了。

即使那鹰在漠北王手臂上十分安分,但在漠北王整理好衣袍、托着它来到她面前时,它扑腾翅翼展开的巨大翅膀,还是将慕秋瓷吓了一跳。

“公主莫怕,这是个聪明的小姑娘,不会攻击你,日后就让它住在你的寝帐中。”

小姑娘……

慕秋瓷看着这个翼展超过两米,翅膀遮天蔽日的大家伙,心中腹诽。

小姑娘有那么亿点点大。

它身体羽毛为黑褐色,头顶和颈部的羽毛尖端则带着亮眼的金黄色,十分凶猛漂亮。

这是一只金雕。

鹰是鸟中之王,金雕则是王中之王。

成年金雕体长近一米,翼展超过两米。

雌鸟比雄鸟的体型大了近一倍。

能驯服成年雌鹰者,一定是草原上最厉害的猎人。

慕秋瓷看了看金雕落在漠北王手臂上的金黄色大爪子,感觉它能一爪把她的头盖骨掀了。

“为什么要养在我这?”慕秋瓷疑惑。

“下月底,我要出兵攻打乌斯,它会是我们之间最好的信使。”

穆峰抚了抚金雕的脑袋,帮它挠了挠脖子,叹道:

“没时间让公主从头驯一只幼鸟了,只能用这种方式让它尽快熟悉公主。”

慕秋瓷明白了他的意思。

但让这么个大家伙来送信,也太奢侈了吧。

漠北与乌斯一战无可避免,她确实需要在漠北王出征期间知道他的消息。

慕秋瓷忍住面对大型猛禽的震撼和恐惧,试探着靠近。

她连漠北王这样的猛兽都能习惯,猛禽一定也没问题。

穆峰将托着金雕的手臂放下来了些,引导着公主伸手。

“摸摸它吧,它喜欢让人挠头,尤其是到了夏天换新羽毛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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