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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摆正,罗宾悬着的心彻底死了,灵动雀跃的小鹿一头撞在了两人合抱粗的树上,死得透透的。
他恨叶穹反应这么快!
“那个我能自己走。”我仍旧被罗宾一只手抱着,他好像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这里离去哥谭最近的公共交通有五十公里,你想自己靠腿走去?现在去复仇者联盟,明天我再送你回去。”罗宾不容分说地射出钩爪枪,跳上前方的树枝,强烈的失重感,让我紧张地收紧了双臂,抱得更紧一些。
跳跃在树林间的感觉很奇妙,有一种原始的快感,让人有种忍不住想要嚎叫出声的欲望。渐渐地我习惯了这种感觉,不再害怕。就像是坐过山车一样,肾上腺素的分泌,让我开始享受这种游走在生死之间的刺激。
我突然想起来,好像少了一个人:“蜘蛛侠走了吗?”
罗宾头也不回地说:“他在后面,速度慢一些。”
跟在后面的蜘蛛侠听力极好,他脚下一滑,心里默默腹诽:我那是不想靠那么近当电灯泡!!!
冷风从前方灌入,我拉紧了头上的兜帽,一点也不感觉到冷,大难不死之后是心有余悸,那时表现得英勇无畏,现在情绪平稳后,还是有些后怕。可以活着的话,谁想死呢?
“罗宾,谢谢你救了我。”
罗宾微微低头,兜帽下,叶穹只露出了半张脸,即使看不到另一半,他也能在脑中补全。
罗宾顿了顿,他想到了之前被爆炸和陷阱打断的对话,犹豫着怎样说才不会像是过于严厉的说教:“蝙蝠侠和我不会感激你的牺牲,不要再那样做了,你的命是自己的。”
我执拗地抬起头,看着他:“抱歉,这句话也还给你,罗宾。如果叫你在进行英雄行动的时候以自己的安危为先,你会这样做吗?”
“这不一样。”罗宾无法反驳,在蝙蝠侠和历任罗宾这里,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生命是排在最后一位的。可他们是都有不俗的能力,叶穹不一样,她只是个普通人。
我摇摇头:“没什么不一样的,虽然很害怕,但是再来一次,我还是那样选。我没有你这样高强的身手,但这是我保护别人的方式。”
罗宾没有再说话,即使纽约市里充斥着各种音乐声鸣笛声,后面的路也无比沉默,我说服不了他,他也说服不了我。
在到复仇者联盟的大厦前,我让他把我放下。
“我有个朋友正好在纽约,很久没见了我想去看看他,这次正好省了一半路费,之后我会自己回哥谭的。”
罗宾感觉是因为刚才的事,才让叶穹拒绝了去复仇者联盟的提议,不知道该怎样缓和,只能生硬地问道:“你怎么联系,他?”
手插进口袋摸了个空,我才想起来,手机不知道丢在哥谭的哪里了。正愁要不要让罗宾帮我打个电话的时候,就听到熟悉的声音叫了我的名字。
“乔伊!”
我朝着声音看去,远远地就看到了那家伙的一头小卷毛窝囊地耷拉在头上,明明个子很高,却总是瑟缩着。
“瑞德!你怎么在这里?”
斯潘塞瑞德,我小时候认识的玩伴,当时跟着不靠谱的父母旅居时,在他家住过一段时间。本来这几天我也是要趁着感恩节和他一起去疗养院探望他妈妈,约好在纽约碰头,毕竟哥谭不是一个适合中转的城市。
“我看到了视频,背景地面上有一个带着泥土的脚印,土质是纽约南我又多说了,抱歉。推测出了你的大概位置,我就想着去复仇者联盟告诉他们,可是”瑞德看了看门口身强体壮的安保,不言而喻没有人相信他的话,他被挡在了楼下。
“太厉害了!瑞德。你的侧写能力已经这么厉害了吗?!”
“我最近一直都在看福尔摩斯先生过去发表的文章,他的文章的结论都非常有用。不过还是做不到和他一样厉害,如果是他一定能更快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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