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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八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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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八卦

可能有很多人觉得,卖歌嘛,哪需要那麽麻烦,直接给对方唱不就行了。

事实上,还真有必要签合同。

宝岛八九十年代开始就非常注重各种文艺版权。

发展到现在,宝岛的版权法已经非常的完善。

就单纯的说《爱转角》这首歌。

这首歌吴焯是已经注册到音乐协会的歌曲。

如果在没得到他的授权的情况下,别人就进行制作演唱,那是很容易吃官司的。

之前的《只对你有感觉》跟《Super Style》这两首歌,华研便与吴焯签下了歌曲版权转让合同。

《爱转角》不需要签版权转让。

但需要签授权书。

这不是吴焯要签,而是罗志祥与他背后的索尼要签。

罗志祥与索尼这边也担心如果不签授权书,要是等他们把歌曲制作出来,吴焯来个翻脸不认人,那乐子可就大了。

所以,授权书还真就必须签。

且每一条,每一个授权都必须写得清清楚楚。

关于《爱转角》的授权,吴焯主要授权罗志祥与索尼音乐几个权限。

录音权,索尼与罗志祥可以将《爱转角》这首歌进行录音。

表演权,罗志祥能在任何情况下表演《爱转角》这首歌,且罗志祥会被标注为第一演唱者。

发行权,索尼可以就这首歌进行发行,且发行所获收益与吴焯没有关系。

信息网络传播权,罗志祥方面可以在网路上对这首歌进行传播,且罗志祥版本的彩铃以及网络下载收益与吴焯没有关系。

这些权限都是永久授权。

意思是吴焯可以再授权其他公司以及人唱这首歌,但罗志祥版本的授权不能因此受到影响。

当然,罗志祥方面其实也不是免费使用这首歌。

他们一次性支付了吴焯五十万台币,获得这些权限。

「有时候其实我很羡慕你们这些创作人,随便一首歌就是一大笔收入。

我就惨了,当初为了学舞蹈,不仅到日本丶美国去专门请教大师。

每次发新专辑,还需要担心能不能找到好歌曲……」

签完合同,罗志祥让助理把授权费用打到吴焯制定的帐户后,拿起授权书,一脸感叹。

「我看新闻上不是说小猪你跟杰伦是好朋友吗?怎麽会没想过让他给你写歌?」

郭碧葶一脸好奇的插嘴。

她的话才说到一半,吴焯就意识到她想说什麽,想阻止,但没来得及。

听到周杰伦这个名字,罗志祥面色一僵。

「她最近没在宝岛,没太关注新闻,小猪哥别介意。」

吴焯看出他面色不对,急忙替郭碧葶说话。

事实上在今年之前,罗志祥与周杰伦还有刘耕宏的确是非常好的朋友。

新闻上经常报导他们一起打篮球。

但这种关系在今年被终结。

原因是双j恋。

吴焯自己其实也不是太清楚这事的来龙去脉。

但今年的宝岛媒体报导了很多这方面的新闻。

大概情况就是,杰伦与蔡衣林是通过罗志祥认识。

俩人因此交往,而罗志祥其实也喜欢蔡衣林。

在俩人分手后,罗志祥选择站在了蔡衣林这边,与好兄弟决裂……

自这事以后,杰伦与罗志祥的好兄弟关系也走到了尽头。

虽然未来俩人好像有过和解,但具体是真是假就不得而知了。

反正在目前来说,俩人的关系已经决裂。

郭碧葶也不是傻子,看出这事有问题后,不再开口,安静的等着吴焯与罗志祥客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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