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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 《洪荒演义》开篇(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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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开头,他还算满意。

他不记得《佛本是道》的开头剧情了。

所以,他写的《洪荒演义》开头和他重生后的其它书一样,也是原创的。

开篇,主角孤身坐在老家平房的窗边书桌旁,窗外是狂风暴雨,他却神色沉静地坐在书桌边翻阅一本古籍。

在他翻阅手中古籍的时候,曹胜用短短几百字,简单交代了一下他的过去和现在。

过去,他是这座小山村里出生,父母早亡的他,从小在爷爷丶奶奶的抚养下长大。

他爷爷以前是村里的老教师。

他小时候,爷爷教他学文习武。

但他小时候生性好动,对书本没什麽兴趣,也坐不住,兴趣都在功夫上。

十几年的勤学苦练,让他练出一身好功夫。

他和其他年轻人一样,走出了小山村。

来到大城市闯荡。

做过多种工作,薪水始终微薄,更看不到出人头地的希望。

这让生性好强的他,很不开心。

总想找一个赚大钱的机会。

结果,真被他找到了。

他开始用自己的功夫赚钱。

没用两年,就赚到了百万身家。

人生算是达到了巅峰。

却在巅峰时,遭遇仇家埋伏丶报复。

他凭自己的身手,侥幸保住了性命,但身上却留下了几道可怖的伤口,差一点就没救回来。

而这次重伤,让他头脑冷静下来。

他知道凭功夫赚钱,是不能长久的。

也怕爷爷丶奶奶白发人送黑发人,就退出江湖,回到老家这个小山村,陪伴抚养他长大的爷爷丶奶奶。

这次回来,他不再像少年时那样,日日练武。

反而开始对爷爷的那些藏书感兴趣,

每日做完农活后,剩下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在翻阅这些书。

其中,不乏纸张发黄的古籍。

在这一章的末尾,正在看书的主角,被屋外的一声声惊呼吸引,抬头看向窗外。

他看见窗外的风雨不知什麽时候已经停了。

这不是让他惊讶的地方。

让他惊讶的是一一雨后的天空变成了疹人的血红色。

这种颜色的天空,是他从未见过的。

他惊讶起身,来到屋外。

白发苍苍的爷爷丶奶奶已经先一步来到屋外,仰望血红色的天空。

他听见爷爷丶奶奶说,他们也都没见过这种颜色的天。

还听见爷爷自语:「天现异象—异象——

这样的开头,乍一看没什麽特别。

曹胜也觉得没什麽特别。

但他却已经比较满意了。

因为他看的不是剧情。

而是这一章每一段文字所起的作用。

比如:开篇,狂风暴雨中的小山村,窗外疾风骤雨丶窗里的书桌旁,神色沉静翻阅古籍的男主角,能给读者一种外面狂风暴雨丶男主角内心沉静丶宠辱不惊的感觉。

这种感觉,能让很多读者对这个男主角产生不错的第一印象。

就像生活中,我们见到一个陌生人的第一眼,就可能厌恶或者欣赏。

再比如:这一章中间,对男主角身份的介绍,篇幅虽然不长,但交代了男主角有一身不错的功夫,以及目前喜欢看书,看了很多书。

这能给读者一个印象一一这是一个文武双全丶性格已经褪去浮躁,回归沉稳的男主。

而章节末尾的几百字,描写的天空异象,就是曹胜留给读者的悬念。

简单说,这一章的剧情其实没有。

笔墨主要用在塑造男主角的形象上,希望能给多数读者一个不错的第一印象。

未尾留下的悬念,不过是为了让读者有兴趣看后续内容。

仅此而已。

将这一章的内容反覆审视几遍,顺手润色修改了一下,曹胜就开始酝酿第二章的剧情。

虽然第一卷的细纲已经有了。

但他这份细纲写得比较赶,所以,不是很细。

没有具体到每一个章节的剧情。

在他心里,第一章是塑造丶刻画男主角的形象,以及留下悬念。

第二章就要用新奇的剧情来吸引读者。

什麽样的剧情称得上新奇?

他的打算很简单:第二章末尾时,让男主角进入洪荒世界。

所以,第二章末尾之前的剧情,应该是交代男主角是怎麽进入洪荒世界的。

这段剧情,不难写。

难点在于怎麽取舍剧情,怎麽将这段剧情压缩在两千字左右的篇幅写出来,

并且还要写好。

没错!于曹胜而言,这样的剧情他是需要压缩着写的。

因为一不小心,这段剧情,他就可能写出好几章丶上方字的篇幅。

但那样一来,剧情节奏就拖沓了。

他希望男主角能尽快进入洪荒世界,让读者迅速被洪荒世界的新奇所吸引1。

他没有忘记这本书是要用「董天宝」这个马甲号发表的。

如果是用中原一点灰这个笔名发表。

这段剧情他写得拖咨一点,不会有什麽问题,读者们会有足够的耐心看下去但董天宝这个马甲号发表的话,这本书的剧情节奏就绝不能慢。

慢了,这本书前期的成绩就肯定会不理想。

因为读者们不会对一个新作者号有多少耐心。

很容易就因为前几章拖咨的剧情节奏,而弃书。

第二天下午。

曹胜打开电脑的第一件事,就是重新审视昨天写的那两章《洪荒演义》。

他想看看,经过一晚的休息之后,自己重新看这两章内容,是否还能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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