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 《洪荒演义》开篇(2 / 2)
这个开头,他还算满意。
他不记得《佛本是道》的开头剧情了。
所以,他写的《洪荒演义》开头和他重生后的其它书一样,也是原创的。
开篇,主角孤身坐在老家平房的窗边书桌旁,窗外是狂风暴雨,他却神色沉静地坐在书桌边翻阅一本古籍。
在他翻阅手中古籍的时候,曹胜用短短几百字,简单交代了一下他的过去和现在。
过去,他是这座小山村里出生,父母早亡的他,从小在爷爷丶奶奶的抚养下长大。
他爷爷以前是村里的老教师。
他小时候,爷爷教他学文习武。
但他小时候生性好动,对书本没什麽兴趣,也坐不住,兴趣都在功夫上。
十几年的勤学苦练,让他练出一身好功夫。
他和其他年轻人一样,走出了小山村。
来到大城市闯荡。
做过多种工作,薪水始终微薄,更看不到出人头地的希望。
这让生性好强的他,很不开心。
总想找一个赚大钱的机会。
结果,真被他找到了。
他开始用自己的功夫赚钱。
没用两年,就赚到了百万身家。
人生算是达到了巅峰。
却在巅峰时,遭遇仇家埋伏丶报复。
他凭自己的身手,侥幸保住了性命,但身上却留下了几道可怖的伤口,差一点就没救回来。
而这次重伤,让他头脑冷静下来。
他知道凭功夫赚钱,是不能长久的。
也怕爷爷丶奶奶白发人送黑发人,就退出江湖,回到老家这个小山村,陪伴抚养他长大的爷爷丶奶奶。
这次回来,他不再像少年时那样,日日练武。
反而开始对爷爷的那些藏书感兴趣,
每日做完农活后,剩下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在翻阅这些书。
其中,不乏纸张发黄的古籍。
在这一章的末尾,正在看书的主角,被屋外的一声声惊呼吸引,抬头看向窗外。
他看见窗外的风雨不知什麽时候已经停了。
这不是让他惊讶的地方。
让他惊讶的是一一雨后的天空变成了疹人的血红色。
这种颜色的天空,是他从未见过的。
他惊讶起身,来到屋外。
白发苍苍的爷爷丶奶奶已经先一步来到屋外,仰望血红色的天空。
他听见爷爷丶奶奶说,他们也都没见过这种颜色的天。
还听见爷爷自语:「天现异象—异象——
这样的开头,乍一看没什麽特别。
曹胜也觉得没什麽特别。
但他却已经比较满意了。
因为他看的不是剧情。
而是这一章每一段文字所起的作用。
比如:开篇,狂风暴雨中的小山村,窗外疾风骤雨丶窗里的书桌旁,神色沉静翻阅古籍的男主角,能给读者一种外面狂风暴雨丶男主角内心沉静丶宠辱不惊的感觉。
这种感觉,能让很多读者对这个男主角产生不错的第一印象。
就像生活中,我们见到一个陌生人的第一眼,就可能厌恶或者欣赏。
再比如:这一章中间,对男主角身份的介绍,篇幅虽然不长,但交代了男主角有一身不错的功夫,以及目前喜欢看书,看了很多书。
这能给读者一个印象一一这是一个文武双全丶性格已经褪去浮躁,回归沉稳的男主。
而章节末尾的几百字,描写的天空异象,就是曹胜留给读者的悬念。
简单说,这一章的剧情其实没有。
笔墨主要用在塑造男主角的形象上,希望能给多数读者一个不错的第一印象。
未尾留下的悬念,不过是为了让读者有兴趣看后续内容。
仅此而已。
将这一章的内容反覆审视几遍,顺手润色修改了一下,曹胜就开始酝酿第二章的剧情。
虽然第一卷的细纲已经有了。
但他这份细纲写得比较赶,所以,不是很细。
没有具体到每一个章节的剧情。
在他心里,第一章是塑造丶刻画男主角的形象,以及留下悬念。
第二章就要用新奇的剧情来吸引读者。
什麽样的剧情称得上新奇?
他的打算很简单:第二章末尾时,让男主角进入洪荒世界。
所以,第二章末尾之前的剧情,应该是交代男主角是怎麽进入洪荒世界的。
这段剧情,不难写。
难点在于怎麽取舍剧情,怎麽将这段剧情压缩在两千字左右的篇幅写出来,
并且还要写好。
没错!于曹胜而言,这样的剧情他是需要压缩着写的。
因为一不小心,这段剧情,他就可能写出好几章丶上方字的篇幅。
但那样一来,剧情节奏就拖沓了。
他希望男主角能尽快进入洪荒世界,让读者迅速被洪荒世界的新奇所吸引1。
他没有忘记这本书是要用「董天宝」这个马甲号发表的。
如果是用中原一点灰这个笔名发表。
这段剧情他写得拖咨一点,不会有什麽问题,读者们会有足够的耐心看下去但董天宝这个马甲号发表的话,这本书的剧情节奏就绝不能慢。
慢了,这本书前期的成绩就肯定会不理想。
因为读者们不会对一个新作者号有多少耐心。
很容易就因为前几章拖咨的剧情节奏,而弃书。
第二天下午。
曹胜打开电脑的第一件事,就是重新审视昨天写的那两章《洪荒演义》。
他想看看,经过一晚的休息之后,自己重新看这两章内容,是否还能感到满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