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67(2 / 2)
案例:毕业了,我仍然被当作实习生
人物:Echo
专业中文
实习岗位:公司文员
从大四开始,我就到现在这家公司实习了,工作岗位是公司文员。我要给老板起草文案,每次大小会议我也要参加,然后将会议材料整理成文件。有时公司搞活动我还要奉献自己的企划,不仅要有创意而且还要注意可行性。当然,在进公司之初,我有一位实习老师,他专门带我,他做不完的工作就由我来帮他一起完成。而没过多久,这位老师就跳槽了,于是他的工作便落到了我的肩上。我很想留在这家公司,于是毕业后也就一直呆在这家公司,但身份一直是实习生。去年,部门领导还偶尔提过马上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可是到现在又没了眉目。听别人说,公司这两年业绩滑坡,已经裁掉好几个人了,而我是否能被录用又成了空中楼阁,让我倍感焦急。
看看身边的同学都找到了正式的工作,我却有些茫然,到底是继续留在现在的公司,还是去找另外一份工作,我真有些不知所措。我总自我安慰,说不定公司不久就要和我签订合同,我很快就可以领工资了。
点评:
对于一家自己向往的公司,作为实习生当然应该全力以赴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争取最终能被录用。但是我们也要警惕,一些用人单位是不是侵犯了我们自己的权益。在毕业以前,我们作为在校生,无法享受劳动法的保护,但一旦我们毕业了,我们就要懂得维护自己,以防一些不法的公司将自己作为廉价劳动力使用。作为小韩,你首先要做的事,不是在那等待,而是找公司老扳谈谈自己的想法和困惑,了解自己至今仍未签约的原因,不管是公司想逃避责任,还是觉得你业绩仍不够,它至少会为你今后道路的选择提供参照。
实习生的权益维护
许多大学生在进入就业大军时,往往对就业的相关法规一知半解。当毕业生在买习期、试用期遇到劳动争议问题时,就需要参照《劳动法》的相关法规维护自身的权益。
A、毕业之后不是实习生
法律上区别是否实习的唯一标准就是学生的身份,即以学生身份到用人单位去的包括假期的勤工俭学等,属于实习,不视为就业。毕业之后以失业或待业人员身份到用人单位的,则已具备劳动者的身份,视为就业,产生试用期、学徒期等概念。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学生在毕业之前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实习期和见习期是没有区别的。
学生自毕业之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见习期、学徒期和试用期都应当成为劳动合同期的一部分或者全部。
提醒:
一旦学生在毕业后,继续留在实习单位的,两者间的关系将发生变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无论是在试用期、学徒期还是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如不幸在此期间患病的,还享有法定的医疗期的保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