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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8章 广婵的过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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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丛云剑刺破腹腔,殷红的血顺着剑身滴在地上,化作法阵。

所有人都大吃一惊,不知道他要做什麽。

但很快,猩红色的光芒在黑夜中亮起,一座上百米的光明门扉出现在林七夜身前。

一声叹息突兀响起,那声音很怪,竟然是直接响在众人心头。

“有意思,竟然有人在召唤我。”

林七夜感觉有一道目光落在自己身上,身体紧绷,他有些拿不准对方的善恶。

噗嗤。

纸张撕裂的声音,林七夜看到一只手臂刺破门扉。

那是只男人的手,宽大,粗糙。

那人影还想更进一步,世界却开始震颤。

人影停止试探。

“可惜不能直接跨界,也罢。”

林七夜朝着门扉拱手,“冥荒前辈,还请您出手,清除这些怪物。”

“可以倒是可以,但你是以自身为祭品,我每次出手,都是在消耗你的生命,你这小身板,可承受不了几次。

还有,我不叫冥荒,我叫明皇。”

林七夜愣了下,合着梅林叔把对方的名字弄错了?

林七夜再次重复了自己的请求,“请明皇出手,最多不过一死而已,有何惧哉?”

“哈哈哈,行,既然你都这麽说了,那我也不矫情。”

那只手掌中,出现一个纯白的板擦。

“第二终焉,法则板擦。”

板擦轻轻擦过前方的空间,刹那,目之所举的所有黑山羊幼崽都消失无踪。

粗略估计,足有千万。

海量的生命力被抽走,林七夜的脸颊爬上皱纹,头发花白。

虽然已经有所预料,但感受到对方这一击抽走的生命力,还是让他感到吃惊。

如今的他,可不仅是鸿蒙灵胎,他已经将鸿蒙灵胎与炽天使分身合而为一,生命能量充盈如海,体内蕴含的法则之力和信仰之力更是海量。

但就这一下,却还是消耗了他数十年的寿命。

“不够。”林七夜死死望向远方,他看到无数黑山羊幼崽出现在地平线的尽头。

“这还不够,小子,你撑不了几次,在这麽下去,你就真的嘎了。”

“不够。”

沉默。

良久,一声叹息。

“既然你执意如此,好吧。”

那手臂抬起一根指头,点向远方。

“第七终焉,泯灭。”

在他指尖,一抹纹路如同蝴蝶般飞起,在空中翩翩起舞。

大地,天空,一切都在湮灭。

……

“咳咳咳,”乌泉剧烈地咳嗽着,在他掌心,有几片残碎的血肉。

那是内脏碎片。

“稳住气息,不要乱动,虽然不知道你刚才动用的那种状态是什麽,但我能看出来,你那是在燃烧你那本就不多的生命力,你需要休息。”

广婵一只手放在乌泉背上。

“你没资格说我,”乌泉瞥了广婵一眼,对方面如金纸。

同时为战场上的那麽多人提供治疗,消耗该有多大?

所有人身上都缠有一束藤蔓,在源源不断为他们提供生命力,修复伤势。

巨大的翠绿藤蔓覆盖大地,方圆百里,所有植被乃至小动物都被藤蔓抽干生命力,直接死掉。

这还多亏了林轩动用第二圣约,让万物回归。

不然就凭田合市本身的植被含量,再加上本身是秋季,植被生命力本就不够旺盛,根本不足以提供如此庞大的生命力。

前方,那一双双黄金瞳在黑夜中是那样醒目。

黄金瞳一双双熄灭,却浇不灭还活着的人眼中的火光。

比起另外两处战场,他们的阵亡人数要少很多。

只要不是被一击重伤或直接毙命,他们都能迅速恢复。

广婵的目光落在上邪会手中的武器上。

不知是谁发明的这些有灵魂的武器,一边战斗还一边吵嚷,战场彷佛成了菜市口,一点也不严肃。

不过,当它们的持有䭾战死,它们会一边骂自己的持有䭾一边哭。

它们请求混血种将它们拿起,继续加入战斗,直到粉身碎骨。

老头子的马车已经残破不堪,童子身上也挂了彩。

命运三女神脸上满是疲惫,只有纪念看起来还好点,正开着破损的城市在横冲直撞。

“你还在犹豫什麽。”

乌泉的声音从身旁响起。

广婵看向他,没说话。

“你现在已经在动用自己的生命力,哪怕你能够存储生命力,又能支撑多久?

你能用藤蔓吸收那些小动物的生命力,就能吸收人的,那些死去的人,他们许多人体内还残留着生命精华,你为什麽不动手?”

广婵没有回话。

长长的睫毛遮住了她眼中的情绪,广婵默默向着其他伤员走去。

来到一个重伤的混血种前,这人的身体已经断成两截,在大出血。

广婵抬起手,莹绿色的光芒亮起,就要按在对方腹部。

却在这时,一只沾满血的手抓住她的手腕。

“广医生,不用了,,我已经是个将死之人,在我身上浪费精神力不值得,我杀了那麽多,够本了。”

那人朝着广婵露出一个笑容,牙间全是血。

“我会救你,你躺好就行。”

广婵没有尝试挣脱对方的手,即便这人已经虚弱到了极点。

她眼中满是认真,似乎想要证明些什麽。

那人只是摇头。

“广医生,别怪我多此一问,您的那些藤蔓,能不能对人类使用?

我看到您的那些藤蔓吸收植物生命时就在想,我现在这样,没法上阵杀敌,可我总想在做点什麽。

那时候我就在想,您的藤蔓要是能连我的生命也一起吸收了就好了,那样,我死前,便能再为人类尽一份力。”

“我不会这麽做的,你会活下来。”

那人将头转向一边,说起另一件事。

“混血种里,要麽是日本时期的成员,要麽是乌托邦人,但我不同,我是後来加入的,我是大夏人。

我知道普通人是怎麽看我们的,他们说我们是叛徒,为了力量叛出大夏,加入敌对的混血种势力。

一旦注射血清,加入混血种,便连人也算不上了,是畜生。

我其实是新兵集训营出来的,在我们那一届,我排第三,不是第一的原因很简单,我没有禁墟。

当时,我们的总教官秘密找到了我,他对我说,如果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成为拥有类似禁墟的能力,但代价是背负骂名,从此背井离乡,成为大夏藏在暗处的势力。

他问我是否愿意。

我也是那时才知道,混血种,从来不是大夏的敌人,他们存在的意义之一,便是为大夏树立一个敌人,一个靶子。

为了不引起过度恐慌,我们不好向民众透露克苏鲁的存在,但又必须保存危机意识,不然大夏很可能会在最终之战里死的很惨。

混血种这个靶子,正合适。

所以,大夏宣传皇的强大和丧心病狂……也确实挺丧心病狂的,那家伙给我们做草莓麻婆豆腐,和君主大人们打牌都要出老千,还喜欢举办女生游泳大赛。

但真正在尼伯龙根待过的人都知道,那位大人很随和,你甚至可以跟他开玩笑。

并不是宣传中,吃人不吐骨头,能止小儿夜啼的魔头……他只会惹得小孩哭的更凶,然後被灰王大人拉走。”

说到这,那人的嘴角挂上笑。

“混血种很有意思,目标也很伟大,但这其实都不是我加入混血种的原因。

我加入,是因为我想获得力量,我想报恩。”

那人看向头顶的天空,天上星星很多。

“我来自大山,这里的星空,和山里很像,都是那样的美。

但山里,总是有各种各样的不便。”

广婵的眼眸微不可察地一颤,那人似乎并没注意到,目光追忆。

“我爹死於一场突然的疾病,从小就只有母亲。

还记得我十岁那年夏天,母亲从山上摔了下去,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快不行了,

虽然暂时维持住了生命,但想要进一步治疗,需要钱,很多很多的钱。

可我上哪去弄钱呢?

我不敢杀人,也不敢去偷去抢,能想到的只是卖肾,可就在那时,院长找上了我,说我的母亲已经被转移走了。

我当时以为是医院因为我付不出医药费,将我的母亲驱逐了出去,我想要跪下磕头,被扶住。

我被告知,有人提我付了医药费,我的母亲被转移到市里的医院去了。

经过我一番打听,我得知,那人似乎是个有名的慈善家,有人猜测她便来自这片山区,在发达后也不忘自己的家乡。

因为那人所资助的,全是这一片山区的儿童。

她出资,为山区修路,雇老师,建学校。

她还建立了一个救赎基金,为走投无路的山区人提供救赎。

其中就包括付不起医药费的我。

我很想找到她,报答她。

但说来奇怪,这麽多年,竟然没人知道那位慈善家是谁,她的信息似乎被人掩藏了,根本查不到。

後来,我就加入了守夜人。

不怕您笑话,我加入守夜人的原因很简单,守夜人的晋升比当官要容易,如果能成为守夜人的高层,我或许就能利用职务之便,找到那位恩人。”

“而混血种的晋升,比守夜人更便利,因为混血种的杀戮更多,那些家伙,就是一群不要命的野兽。”

男人止住话头,看向广婵,他没有说这个故事的结局,最终有没有找到那位恩人,而是再度说起另一件事。

“在我们那片大山,一直流传着一则传说。

大概二十多年前吧,有一个山村突然间被灭了,全村上下被屠戮一空。

我们那边一直有山婆婆的故事,山婆婆是一种妖怪,它会扮成老婆婆的样子,在夜里出现在山路上,拦住路人,说自己迷了路,请求路人帮她一把,让她去村里借宿一晚。

如果不去理会山婆婆,山婆婆也不会跟着你,而是会寻找下一个目标。

可如果那人答应了,真的将其带回村子,就会发生非常恐怖的事。”

广婵的身子在颤抖。

“作为感谢,它会先当着那人的面,剥去对方亲人的皮,然後挖心掏肺,塞入乾草,做完这一切,你还能看到那些人的胸腔在起伏,他们还没死。

再然後,它会杀死村子里所有的人,将那个‘恩人’留到最後,山婆婆往往不会杀死那人,并非它良心发现,而是它的一种恶趣味。

村里所有人都因她而死,这种痛苦会一直折磨着她,直到永远。”

广婵看着自己的手,双目失去高光,她似乎回忆起什麽。

男人挣扎着‘坐’起身,“在刚才那个故事中,有两件事,我骗了您。”

广婵抬头看来。

“第一,我为母亲筹款的时候,我说我不敢杀人,不敢去偷去抢,其实这是假话。

那种时候,为了母亲,我什麽都做得出来。

我其实已经准备好了刀,自以为计划好一切,哪怕有人最後抓到我,也会是我为母亲交上医药费之後,如果院长晚来半天,我或许就实施我的计划,去偷去抢了。

呵,现在想来,我的计划漏洞百出,我还天真的以为能安排好一切。

可以说,如果没有救赎基金,我已经走上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

母亲或许会死在医院里,或䭾被医院丢出来,死在家里,而我会成为一个强盗,哪怕最终从少管所放出来,也会成为一个恶棍。”

“第二,我父亲,不是疾病死的,他死的那天,正好去十里外的另一处村庄帮我的外公外婆干活。”

广婵猛地抬起头。

“那个村里,大都是姓广的人,很少见的姓氏。

所以,虽然我还小,却也记住了那个村庄的名字,叫广村。”

……

今天七千字,所以晚点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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