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八百一十二章 倍加努力(1 / 2)

加入书签

刑警大队。▲????????????搜索??????520.??????▲

雷鑫紧急梳理了一遍最近发生的入室盗窃案,顺便将朱天伟的同事都给请了回来,以协助调查。

等江远完成了现场勘察回来,雷鑫将犯罪嫌疑人都给厘了出来。

「也不费事,基本都是前科犯。」雷鑫叹口气,再次老话重提:「清河市区的治安形势很严峻,这些人以前都是跟着建元吃饭的,一下子断了收入,又不会别的,有的人就开始搞传统犯罪了。」

「他们只是好吃懒做而已。跟着建元吃饭是太舒服了,但普通人还不都是老老实实的做事。哪怕做搬运工是特别辛苦,收入也不高,那也不是他们把偷别人的,吃别人的理由。」柳景辉四十多岁的人了,说起这些来,依旧显得过于义愤填膺。

雷鑫做刑警大队长的,早就没有那麽愤世嫉俗了,更做不到柳景辉这样,想骂什麽就骂什麽,依旧只能摇摇头,道:「不是给他们开脱,就是现实情况确实比较复杂,我其实是想说,咱们清河目前的情况,真的特别需要江队坐镇。」

他是开着玩笑提了要求,有点半真半假的试探。

江远正在翻卷宗,抬了一下头,道:「我是准备再多呆几天的,雷大队长别嫌我们烦就好了。」

宁台县是隶属于清河市的,虽然说宁台县局和前进区局平级,但清河市局是宁台县局的上级单位,对宁台县局也有业务指导的权力。最近两年,黄强民四处奔波,对宁台县局和清河市局都有利,但主要还是有利于宁台县,清河市局算是配合的非常好了。

眼看着清河市的治安环境发生了变化,宁台县局有能力帮忙的情况下,还是要尽可能的帮忙的。且不说清河市区的罪犯会流窜,容易滋生犯罪环境,真等到清河市局下命令什麽的,也没必要。

雷鑫则是倍感惊喜,忙道:「真的?哎呀,这就太好了,您这麽说的话,我们就放心了……」

「案子还是得一个个的做下去。」江远笑笑,道:「朱天伟的这个案子,现在主要就是取证的问题,咱们先把他这个案子处理了,之后再看,恩,顺路可以把这一批入室盗窃给搞一下。」

「入室盗窃确实不能小看,基本是进阶犯罪了。」柳景辉给了一句。

入室盗窃是要进入被盗者的居所的,这比在户外盗窃,或者公交车上盗窃的风险高多了,另外,开锁和爬墙的技能,窃贼至少要学一种,光是这份学习成本,就不是初入盗门的兄弟所能承受的。

同时,入室盗窃所要求的犯罪经验和胆量,也都是不小的。入室盗窃是非常容易转化成入室抢劫丶入室强攻乃至于入室杀人的,正因为如此,刑法对于入室盗窃的打击力度也是远超普通盗窃的。

所以,入室盗窃是进阶犯罪,是进入了江湖的小卡拉米们选择的一个进阶方向。

这条进阶路径的效果也是很显着的。首先是收益比较高,入室一次,少则几百上千元,多则数万元乃至于十数万元的情况都有。这比街面上讨生活的难度低多了,最重要的是,入室盗窃还不怎麽受街面上的黑恶势力的约束——犯罪分子最讨厌的是不守规矩的人,入室盗窃的小偷也怕被人偷,被人抢,被人杀。

雷鑫接着说起案情来,道:「他们这一批人,主要是通过搬家获取信息,比如家里有几口人,住宅内的环境是什麽样的,贵重物品放在哪里,有没有保险箱,有没有首饰盒,甚至有的人家的衣柜或者哪里装个暗格的,搬家的时候都能有所了解。」

「他们有时候还偷配钥匙,甚至直接偷钥匙的情况都有。那种楼层特别高的,爬楼不方便,又看着有钱的,一般的贼偷不到,还就他们这种好偷。」

「而且,大部分人家搬家的时候都特别乱,有的丢了东西,很长时间都发现不了,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被偷了的都有。」

雷鑫说着总结一下,道:「基本也都是传帮带的模式,最开始的时候一个人做,后来拉了同夥一起,再后来,有刑满释放的以前的狱友,直接来过来一起做,我们目前筛下来,这个搬家公司起码有6个人不乾净。现在都在分开审了,应该跑不掉。」

柳景辉一听就明白,问:「老板参与了没?」

雷鑫摇头道:「没有。但从审讯的情况来看,他至少知道点情况,算不算窝藏吧,还不确定。」

「老板有固定收入,不愿意搞这种,但他又搞不定这几个人,就这麽拖下来了。」柳景辉向雷鑫确认了自己的猜测,再道:「我以前做过类似的案件,公司内部员工串通一气了,老板又是个前怕狼后怕虎的,不敢报警,又弄不过对方,最后被一锅端了。」

「这批人也不见得乾净,这麽多的前科犯,老板招人的时候不可能不知道的。」雷鑫顿了一下,再道:「现在的问题还是证据……」

雷鑫希冀的望向江远。

这起案子,关键在于只有间接证据,没有直接证据。所谓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证据佐证的,直接就可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的,比如现场的指纹,比如现场的DNA等等。

间接证据则是需要其他证据佐证,或者需要推论的。就比如警方现在有凶手在五金店购买同款砍刀的录像,但这个录像依然是间接证据,它不能因为一个人购买了同款砍刀,就证明此人犯下了灭门罪。

当然,警方通过排除其他几名购买砍刀者的嫌疑,增加嫌疑人的嫌疑,结合其他证据,推断嫌疑人就是本案的案犯也没问题,换成入室盗窃案已足够送检了,但死刑案件是不可能如此草率的。

江远少有的感受到了一股子压力。

距离案发已经七天了,虽然不算是积案,但很多证据已经不复存在了。

江远重新审视一番自己的技能,再看向雷鑫,道:「找凶器吧。」

这个答案和雷鑫猜的相差不远,且让雷鑫嘴里发苦。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