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122(1 / 2)

加入书签

是与戚山雨商量过后,柳弈决定先用镜头仔细地记录下现场的各种细节,然后用签字笔在水泥地上勾勒出尸体的初始位置和姿态,最后合力将程总移出去,在一楼找个空旷且光线充足的地方再行检查。

戚山雨在前面抬程总的上半身,柳弈则负责抬腿。

程总毕竟是个身高和体格都不小的成年男性,要搬着这么一具尸体穿过黑暗的地下室,还要在尽量不磕碰到他的情况下走上狭窄的楼梯,其实相当费力。

柳弈干了法医以后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的杀人犯在转移尸体之前都要选择费时费力地先分个尸了。

因为“整体”搬运实在太不容易了,没有一把子力气的凶手当然只能化整为零,不然一个不小心闪到了腰,到时候也不知是应该先打120求救,还是先打110自首了。

最后柳弈和戚山雨选择就近把程总的尸体放在了一楼客厅离地下室的入口最近的一扇窗户旁。

现在正是阴雨方霁,白日时光线最好的时候,虽然条件艰苦简陋了些,好歹不必担心因为光照不足而遗漏了重要的细节了。

“以前我老师们经常说八九十年代那会儿哪来那么多解剖室尸检床,都是随便找个空房间的。碰到那些没条件运走的,直接在凶案现场附近拉个隔离带就直接动手了……”

柳弈抬头看向戚山雨,双眼笑出一个月牙状的弧度,“现在也算让我体验一把当年的艰苦了。”

戚山雨倒是听说过他们法医的这条规矩。

因为遗体腐败得越严重,对查明死因的影响就会越大,所以若是在交通不便、天气炎热或是缺乏合适的运输条件时,现场法医都会被要求就近进行尸检。迫于无奈的时候,甚至有荒山野岭、幕天席地就当场开干的。

柳弈是精英教育下培养出来的精英学者,呆过的机构也都是业界数一数二的,条件自然没得挑剔,还真没遇到这等要啥啥没有的情况。

然而正是在这样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才是最考验他专业水平的时候。

柳弈脱下程总的衣物,仔细地检查了起来。

然而遗憾的是,除了死者颈部左侧被斧头砍出来的锐器伤,以及额头那个已经结痂了的磕伤之外,程总身上只有一些轻微的皮外伤,且由于他穿的西装是长袖长裤的款式,包裹得尚算严实,连手脚上的擦伤挫伤都比南康甚至青鱼身上的都还要少。

柳弈:“……”

这就有点儿出乎他的预料了。

当然,没有外伤的死法实在太多了,窒息、中毒、急病,甚至倒霉一点儿的食物中毒都能要人性命。

程总昨天傍晚跟所有人一样经历了车祸,脑袋在不知道什么地方磕了一下,还在额头上留下了一个伤口,所以不能排除迟发性脑水肿引起脑疝的可能性。

可程总的尸体躺在地下室里,脖子上还嵌着一把锈迹斑斑的旧斧头,若说他正正巧就是那会儿脑疝致死,未免也巧合得有些说不过去了。

同样的,不管是窒息、中毒还是急病,也会让人产生同样的疑问——为什么偏偏就是在地下室里,为什么偏偏还有一把斧头呢?

“……所以一定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柳弈一边用近乎自言自语的声音嘟哝着,一边再次检查死者的遗骸。

这一次,他终于发现了一个疑点。

“小戚,你来看看!”

他抓住程总的右手,将他五指蜷缩的手掌摊开来,“他的手心,是不是有点儿奇怪?”

戚山雨拿着手机凑过去,仔细地观察柳弈指给他看的部分。

只见程总右手掌心有一片皮肤的颜色和其他地方看起来确实不太一样。

非要形容的话,那儿就像是人们用很大的力气握住小件的硬物后再松手时会出现的那种红印,呈微微发褐的暗红色,边缘模糊,范围也就只有一个五毛钱硬币那么大。

“淤青?”

戚山雨实在没想明白这是怎么弄出来的,“总不可能是尸斑吧?”

“嗯,不可能是尸斑。”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